你會選擇出賣你的靈魂還是你的肉體?我們有靈魂所以有生命力,會呼吸、會思想、有情感、有「心」。我們有肉體,用我們的眼看世界、用耳聽世界、用口說世界、用我們的身體去感受這個觸得到的世界。
世界每一樣東西只要你敢伸出手都能夠觸碰得到,唯獨是人的心是永遠不能觸碰的。每個人的靈魂都是一個個體,你就是你,沒有比你更像你,沒有比你更重要。只要你生存在這個世界上,就有人覺得你重要,亦有你覺得重要的人;你有人保護,同樣地亦有人想保護你。不過,因為我們的靈魂只有一個,靈魂的運作也只好是一對一,所謂一心不能二用就是這個意思。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個計數機,為身邊的人評分,然而,分數往往做恆生指數般大起大跌,真是得分差一線。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,靈魂沒有預知的能力,靈魂只有選擇的能力,但能力之高低往往都不同,因此出現了世人最期待做到的兩個字「幸福」。
幸福需要機會和實力來支持,就像千里馬和伯樂的關係,缺一不可。不要埋怨別人不給你機會,有時候是自己從不珍惜。多年來讀文言文一定會讀到一課書,叫論四端,由孟子所言。孟子一直提倡性本善,人一出世就是一張白紙,因此都是善良的人。所以他們變壞了,就是因為受後天影響。
的確,人受到傷害就會反抗,這些人會將傷害傳播出去,因為人最愛分享,男人最喜歡說「有難同當」,女人最喜歡說「姊妹情深」。快樂可以傳播,傷心都可以,世界上最惡痛的絕症並非「沙士」,並非愛滋,而是人的情感。世界上的人因為靈魂的不同,連性格也不同。有些人的性格特別討人喜歡,有些人的性格卻令人十分討厭,我們真係一種天生愛善的人,因為我們總會對善的事情特別有好感。喜歡別人笑,討厭別人生氣,喜歡別人保護,討厭別人打鬥,喜歡聰明的人,討厭愚蠢的人。但是,每個靈魂都有著一種很敏感的細胞來偵測感受,每個人都有感受的,人只會對自己好,為自己著想,我對你,只希望有天你會對我好,甚至更好,所以究竟別人對自己好,是否一定要接受?是否一定要回禮?究竟對別人好,是好還是不好?有利益價值的人,往往受到很多人的注視,他們會被奉承,;相反沒有利益的人,往往受到別人歧視,這是世界運行的規則,要生存就要遵守規則,否則,受害的是自己,因為你只有一個靈魂,消失了就是消失了,找不回,求不來。這個世界有很多出賣靈魂的人,沒有靈魂的人,變成不斷傷害他人的人,他們沒有心,沒有生命力,沒有情感,甚麼都沒有了,餘下的便只有肉體,苟延殘喘。
其實出賣了靈魂等於連肉體也一併出賣了。
沒有靈魂,肉體也沒有價值了,簡直是行屍走肉。肉體敵不過時間,只有時間才是永恆,只有變幻才是永恆,只有人,沒有永恆。美麗不是永恆的,快樂不是永恆,傷心也不是永恆。記得有位朋友說過「快樂不是擁有得多,而是計較得少」,執著愈多,煩惱愈多,心就會愈少,心胸就變得狹窄了,可能要往醫院做心臟擴張手術才能治癒,可是愈來愈多人患上這項傳染病,排期可能甚久。
我們都愛說永恆,許下承諾,其實承諾是一種令人快樂傷心的催化劑,承諾是一個枷鎖,一個令人沉淪的桎梏。我一直都深信「我最一刻愛你」比「我永遠愛你」來得感動和可信。與其相信遙遙無期的焦急,不如在乎瞬間併發的真誠來得更重要。回憶是一年最麻煩的事,開心、快樂、傷心、失意,一切一切都似相薄一樣,紀錄在案,回憶是最沉重的行李,我們要一輩子帶著它,他才是永遠的朋友,也可以說是永遠的鄰居。回憶的價值就是把靈魂和肉體的所作所為一一紀錄,為的只是證明自己在這繁榮的世界生存過,世上太多人了,你以為自己無人不曉,無人不愛?大錯特錯,每個人都是一般貨色,平凡得不能再平凡,生存只是為證明自己的生存價值,尋找生存的意義。人的生命其實不長也不短,活著的價值就是尋找自己的價值,因此,當完成自己的價值,人就可以死了,人要趕著在100年之間完成自己的使命,不管你的使命是結婚、生兒育女、買車、買樓、做特首也好,都有意義,有價值,於是更需要回憶幫你紀錄,需要時間為你增加成功感。
父母常常告誡我「人要有自知之明」,的確,自己要知道自己有多少斤兩,社會是一個叫人付出的地方,不是回饋的地方。
所以,活著就是要保護自己,免受傷害。
靈魂與肉體,兩者豈能分開?珍惜自己,尊重別人,對人笑笑,當施捨一下都好。凡事去得太盡,緣份勢必早盡。
以後我會笑一笑,你今日笑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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