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24, 2010

差點失去你,我的網誌…

原來我是多麼的不能失去你—我的網誌…

不能和我的回憶分手…

分了手的情侶常常說要忘記對方,重新開始,要將對方送的東西,包括回憶通通刪除…
我不明所以…

朋友說是因為怕睹物思人…
朋友說是因為分了手留著沒意思…
朋友說是因為看見了會不爽…

如果是我,我一定會留著的,我還會很珍惜這份成長的滋味…
因為我深信那個人是我的選擇,一個曾經愛過的人,就算沒有了愛情感覺,他也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,為甚麼要逼自己忘掉他,逼自己放棄那段回憶?

回憶是甜是苦,或長或短,對方也和付出一樣的時間與心機,他的禮物,他的情話,和他一起的時光,在那一刻,都是真摰的…

也許,分了手,那些東西已不再是愛的證據,而是變成成長的證據,談過戀愛的人都會認同,因為愛過一個人,令我們都成長了,就算分開,也應該多謝對方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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